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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管理制度
 

捐赠管理制度

武汉白鱀豚保护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制度
   
    为了规范管理武汉白鱀豚保护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接受的每一项捐赠,同时为捐赠者和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提供方便,按照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条款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一条 对每一项捐赠,要及时填写《捐赠登记表》。内容包括编号、接受日期、捐赠内容和数额等。
第二条 接受捐赠后,要及时填写《捐赠者登记表》。内容包括捐赠者所属机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姓名、职业、捐赠内容和数额、接受日期和捐赠者的愿望等。
第三条 接受捐赠后,要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收据,并寄送基金会捐赠证书。邮局票据要及时登记和领取。现金或银行票据要及时入帐和入银行。物品要及时编号和入库。
第四条 开启募捐箱,必须有捐款者代表或基金会领导在场,并当场清点现款,出具收据。
第四条 不定期地向捐赠者寄送基金会的宣传资料,并通报其捐赠的使用情况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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